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 发布日期:2023-04-14    

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

各高校团委,省直团工委、各市州团委学校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的情感,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,坚定跟党走、建功新时代,根据团中央工作安排,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报活动。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校级推报阶段(即日起至4月20日)

1.校内推报

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,择优推荐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。

部属本科高校择优推报3名候选人,省属本科高校择优推报2名候选人;

高职高专院校团委择优推报1名候选人至所辖市级团委学校部,由市级团委学校部审核。各市级团委学校部择优推报2名候选人,其中1名为社区实践类,另1名为非社区实践类。

2.进行公示

各高校推报的候选人须在校内网站、团属新媒体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同时需确保公示的有效性和广泛性。

3.材料报送

所有候选人相关材料须汇总后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,其中各本科高校团委直接报送,高职高专院校由所辖市级团委统一排序汇总后报送。

报送的材料包括:报名表(附件2)、推荐名单汇总表(附件3)、公示无异议材料、家庭情况说明表(没有可不提交)、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、相关宣传材料等。

电子版材料须于4月20日前将文件打包压缩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,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;纸质版材料须于4月20日前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,以邮寄时间为准。

二、省级推报阶段(4月20日至4月30日)

团省委学校部将严格按照团中央要求,从各单位推报的候选人中差额遴选出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和标兵候选人,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后,上报全国组委会。

联 系 人:陈思超 丁婧

联系电话:0731-88776807

邮箱:tshwxuexiaobu@163.com

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学校部



Copright © 2012-2023版权所有: 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

 湘教QS3-200504-000035 湘ICP备14003365号-1  湘公网安备 43060302001007号

网站维护:信息资源中心  站点管理